1. 個人申報,遞交材料
評審通知發(fā)布后,考生按要求進行申報,一般要求考生在網上進行申報,考生登錄各地評審系統(tǒng),填寫、上傳申報信息和材料。
2. 單位組織推薦(非所有地區(qū),以各地通知為準)
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人員的學歷、資歷、任職年限等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經公示(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照職稱工作管理權限逐級審核推薦。
3. 向委員會提交材料
部分地區(qū)需要考生遞交紙質版評審材料,考生應按照相關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提交材料。
4. 評審資格審核
考生遞交評審材料后,評審主管部門會對參加評審人員的材料、資格進行審核,部分地區(qū)還會在官網進行公示。
5. 評委會舉行評審會議/組織面試答辯
評委會將通過舉行評審會議、組織面試答辯等方式對參評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注意:并非所有地區(qū)都要求答辯,考生可以及時關注參評地區(qū)人社局、工業(yè)和信息化局的通知。
6. 評審擬通過人員公示
評審結束后,各地會公布評審擬通過人員名單,對其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5-10天。
7. 公布取得高級經濟師任職資格人員名單
公示結束后,對沒有異議的人員給予高級經濟師任職資格,考生在取得任職資格后,可被單位聘任為高級經濟師。
高級經濟師評審一般由各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或工業(yè)和信息化廳組織并發(fā)布評審通知,各地評審時間不同,多數(shù)地區(qū)會在高級經濟師考試成績公布后再開始申報評審,但是也有地區(qū)會先進行評審申報,考生可以及時關注各地官網發(fā)布的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