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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會《經(jīng)濟法》預習輔導:第一章(4)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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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nèi)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保護其權利的權利。訴訟時效在學理上,亦稱消滅時效。

  訴訟時效消滅的是一種請求權,而不消滅實體權利。《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八條規(guī)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舉例:A向B借款1萬元,還款時間為2008年1月1 日,A作為債務人到期不清償債務,B對A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果超過2年將喪失訴訟請求權。但B作為債權人,其擁有的實體債權并沒有消滅,A和B之問的債權債務關系繼續(xù)存在,這時B打官司的話不會勝訴的,但是A自愿償還的話,這是可以的。

  1、訴訟時效和保護時效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知識點提示:(1)訴訟時效(2年、1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2)保護時效(20年):自權利侵害“被侵害之日”之日|起計算。

  2、訴訟時效期間(重點掌握)

  (1)普通訴訟時效期間(2年)

  (2)特別訴訟時效期間

  適用于1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偕眢w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

 ?、诔鍪圪|量不合格產(chǎn)品未聲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芗拇尕斘锉粊G失或者損毀的。

  解析: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毀損的,寄存人的請求權只有1年的訴訟時效。保管人要求寄存人支付保管費的訴訟時效為2年。

  適用于4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賴H貨物買賣合同爭議

 ?、诩夹g進出口合同爭議

  4、訴訟時效的中斷

  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jīng)經(jīng)過的訴訟時效期間統(tǒng)歸無效,待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

  (1)權利人提起訴訟;

  (2)當事人一方提出請求履行義務的要求;

  (3)當事人一方同意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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