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價員考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考點剖析(34)
建設工程合同計價模式及其選擇
1.建設工程合同計價模式
1)總價合同: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一般為總價合同。
①固定總價合同
報價較高。固定總價合同的適用條件一般為;
a)工程投標時的設計深度已達到施工圖設計的深度;
b)規(guī)模較小,技術(shù)不太復雜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內(nèi)容較為簡單的工程部位??珊侠碛鲆姼鞣N風險
c)工程合同期較短(一般為一年以內(nèi))。
②可調(diào)總價合同:合同期較長(1年以上)
常用的調(diào)價方法有:文件證明法、票據(jù)價格調(diào)整法和公式調(diào)價法。
2)單價合同
①單價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長、技術(shù)復雜、實施過程中發(fā)生過各種不可預見因素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業(yè)主為了縮短工程建設周期,初步設計完成后就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
②工程量清單內(nèi)所列工程量為估計工程量,而非準確工程量;
③按合同工期的長短,可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可調(diào)單價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①大多適用于邊設計、邊施工的緊急工程或災后修復工程;
②按酬金計算方式不同,合同形式有:A.成本價固定酬金合同B.成本加固定百分比合同C.成本加浮動酬金合同D.目標成本加獎罰合同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類型的選擇
1)工程項目的復雜程度:有把握的部分采用總價合同,估算不準的部分采用單價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2)工程項目的設計深度:
(表3.2)一般,施工圖設計階段采用總價合同,技術(shù)設計單價合同,初步設計階段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或單價合同
3)工程施工技術(shù)的先進程度
有較大部分采用新技術(shù)和新工藝,不宜采用固定總價合同,而應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程施工工期的緊迫程度:有些緊急工程(如災后修復工程等)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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