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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西省黨群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更新時間:2011-07-01 10:18:5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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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1年黨群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公告 $lesson$

  根據(jù)全省各級黨群機關(單位)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需要,按照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省委組織部依法組織開展山西省2011年黨群機關(單位)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范圍和計劃

  招錄范圍:省、市、縣、鄉(xiāng)四級部分黨群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招錄計劃:這次全省計劃招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1381名。其中,省直機關(單位)招錄109名,市級機關(單位)招錄368名,縣級機關(單位)招錄844名,鄉(xiāng)鎮(zhèn)機關招錄60名。(詳見《山西省2011年黨群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招考職位表》,以下簡稱《招考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資格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考職位表》)。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鶎庸ぷ鹘(jīng)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農村工作過,或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過;有自謀職業(yè)、個體經(jīng)營的,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招錄對象為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晉西北計劃的考生,服務期滿(2009年前參加服務)且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學生村干部”考生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格)人員。

  報考有戶籍要求職位的人員必須為現(xiàn)戶籍在當?shù)鼗驗楫數(shù)厣础?/P>

  報考法院系統(tǒng)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人員,需參加7月1日至7日在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舉行的速錄技能測試,并取得合格證。(詳見《法院系統(tǒng)聘任制書記員速錄技能測試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曾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

  5、公務員(參照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7、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上述所指基層工作經(jīng)歷、辭退、試用期、戶籍等有關資格條件涉及具體時間的,除有專門規(guī)定外,均以2011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三、報考程序

  1、招考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單位)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招考職位表》。報考人員可于2011年6月30日起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站(http://www.sxpta.com/)查詢。

  報考人員如對《招考職位表》中的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可直接與招錄機關(單位)聯(lián)系,咨詢電話詳見《山西省2011年黨群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招錄機關咨詢電話一覽表》。

  2、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考試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

  報名網(wǎng)址: 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站(http://www.sxpta.com/)

  報名時間:2011年7月2日至9日(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可在2011年7月2日8:00 至7月9日24:00期間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站,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報名表,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紅底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2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如在7月9日24: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7月10日0:00至7月11日24: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

  各職位報考人數(shù)一般應達到擬錄用人數(shù)的5倍以上,達不到的通過減少錄用名額,使報考人數(shù)與擬錄用人數(shù)比例達到5:1,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5:1的,則取消本職位的考試。報名結束后,省委組織部將根據(jù)報考情況確定減少錄用名額職位和取消考試職位,并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站向社會公布。報考取消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職位。改報時間為:2011年7月14日14:00至18:00。報名人員可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進行改報。改報資格審查時間為:2011年7月14日14:00至7月15日8:00。資格審查結果可于2011年7月15日8:00至12:00查詢。報考取消職位的人員,未改報其他職位或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退還報名費。

  報名序號是報考者上網(wǎng)打印準考證和后期成績查詢的關鍵字符,請務必牢記。

  4、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進行報名確認并按網(wǎng)上提示的繳費辦法繳費,時間為7月12日24:00前。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通過資格審查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考生,請于7月10日至12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5、準考證打印和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的報考人員,于2011年7月26日至29日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站(http://www.sxpta.com/),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因故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可于2011年7月28日至29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太原市體育西路317-1號)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和領取時,如遇問題請與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聯(lián)系電話:0351―7339662

  報考人員請保管好自己的報名表和準考證,在相關環(huán)節(jié)按照要求攜帶報名表、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

  四、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分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兩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

  報考省委組織部信息管理中心和黨員電化教育中心職位的人員需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

  報考法院、檢察院法律職位的人員需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其中,已經(jīng)取得《法律執(zhí)業(yè)資格證》的人員,專業(yè)科目免考,但需在報名確認、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免試申請表》,攜《報名表》、《法律執(zhí)業(yè)資格證》、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于7月9日至13日分別到省法院、省檢察院進行現(xiàn)場審核,經(jīng)省法院或省檢察院審核同意后方可免試,專業(yè)科目成績按該科目本職位考出的最高成績計算(如該職位均為專業(yè)課免考人員的,專業(yè)科目成績以全省最高成績計算)。如審核后不符合免試條件,報考人員必須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

  2、筆試時間和地點

  7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5:00―17:30 申 論

  7月31日 上午 9:00―11:30 專業(yè)科目考試

  本次考試在太原市和有招錄計劃的市設置考場。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缺少上述證件或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計算

  只參加公共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同時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的,筆試成績按公共科目綜合成績和專業(yè)科目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50%+專業(yè)科目成績×50%)。

  4、分數(shù)線確定

  筆試結束后,省委組織部將根據(jù)筆試成績總體情況和各職位筆試成績分布情況確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5、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確定后,考生可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站進行查詢。

  五、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對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須持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學位證)原件、復印件以及報考部門要求的其他證件;在職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招考部門要求的其他證件;報考法院系統(tǒng)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考生須持本人《報名表》、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學位證)原件和《2011年山西省聘任制書記員速錄技能測試合格證》。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考生,除需攜帶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學位證)原件外,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站,下載打印《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派出部門市以上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其中: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農村特崗教師計劃”項目人員由山西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和晉西北計劃”項目人員由共青團山西省委蓋章)。

  缺少上述證件或所持證件與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六、面試

  資格復審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省直機關(單位)按面試人數(shù)與擬錄用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市、縣、鄉(xiāng)機關(單位)按面試人數(shù)與擬錄用人數(shù)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人數(shù)不達錄用比例的,要減少錄用職位,使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職位達到比例。如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則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或超過本考場單場面試的平均成績。

  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將在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站(http://www.sxpta.com/)公布。

  參加面試時,考生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或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七、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與考察的人員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體檢考察人數(shù)與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

  體檢嚴格按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下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組織實施,在指定的三級乙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考察工作主要是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現(xiàn)),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yǎng),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日常學習工作的情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全面、客觀、真實的考察。

  因體檢與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參加面試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除因報名人數(shù)、入圍人數(shù)不達規(guī)定要求并經(jīng)省委組織部決定減少名額外,要按照公告的招考職位數(shù)量足額錄用。

  八、公示和錄用

  用人單位根據(jù)職位的要求,結合對應試者的體檢與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報省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后,由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在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站及相關媒體發(fā)布公告并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時間為7天。屆時,省委組織部還將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處5年禁考的處罰,空缺職位不再遞補。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擬錄用人員與原單位之間簽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解除,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省委組織部研究決定。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任何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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