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審計師考試報名簡章發(fā)布:報名時間為5月16日至5月27日
5月8日,海南公共招聘網(wǎng)發(fā)布了《關于做好2024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明確2024年海南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5月16日至5月27日。
公告原文詳情如下: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4〕1號)和審計署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文件(審考辦字〔2024〕1號),2024年度全國初、中、高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中、高級資格考試)于2024年9月28日舉行,結合我省實際,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省委人才發(fā)展局、省審計廳共同負責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負責考試考務工作;省審計廳負責報名資格核查工作。
二、考試科目
考試分初、中、高3個級別(詳見附件1)。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設《審計相關基礎知識》、《審計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
(二)高級資格考試設《高級審計實務》1個科目,試題為主觀題。
(三)初、中級資格考試實行成績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須通過高級資格考試,方可取得高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三、報考條件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關于深化審計專業(yè)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fā)〔2020〕84號)、《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規(guī)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審人發(fā)〔2022〕18號)等規(guī)定,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符合初級、中級、高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詳見附件2)。>>>>點擊自測2024年審計師報名資格
四、告知承諾制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或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自動審核或在線審核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按行業(yè)主管部門要求進行人工核查。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將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并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jiān)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jiān)管,對不實承諾將按有關要求進行處理。
五、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2024年5月16日至5月27日。為了幫助考生及時獲取2024年審計師報名信息,小編建議考生可提前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我們會及時提醒2024年海南審計師報名時間、繳費截止時間通知,點擊關注2024年各省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匯總,小編會及時更新!
(二)報名流程:本次考試報名資格核查采用考前在線核查、現(xiàn)場核查和考后資格核查的方式進行(詳見附件3)。
六、考試收費
按照《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翻譯專業(yè)等17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6〕12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客觀題按照每人每科65元收取,主觀題按照每人每科68元收取(詳見附件5)。
七、成績發(fā)布和考后復核
(一)成績查詢??忌傻卿浿袊耸驴荚嚲W(wǎng)“成績查詢”欄目進行查詢。
(二)成績公示。成績擬合格人員名單將按要求在行業(yè)主管部門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網(wǎng)”(https://zhaopin.hainan.gov.cn/#/externalLinks?target=http%3A%2F%2Fzhaopin.hainan.gov.cn%2F)進行公示。
(三)考后復核。成績公示后,將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網(wǎng)發(fā)布資格復核人員名單等有關事宜。資格復核人員,須按行業(yè)主管部門要求辦理資格復核,逾期或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八、其他事項
(一)應試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荚囬_始5分鐘后禁止進入考場;開考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二)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三)考試結束后,對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對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嚴格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九、考務咨詢
(一)省審計廳人事處咨詢電話(報名資格):65310503;
(二)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職稱考試處咨詢電話(考試考務):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
咨詢時間:08:00-12:0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附件:1.2024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2.2024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3.2024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2024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考試日期:9月28日)
附件2
2024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符合初級、中級、高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yè),取得初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雙學士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6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二、應屆畢業(yè)生報名考試
應屆畢業(yè)生可以憑所在院校開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作為符合相應學歷條件,報名參加當年度初、中、高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荚嚭细袢藛T領取證書時應補充提交學歷學位證書信息等。
三、持單獨劃線職業(yè)資格證書報名考試
根據(jù)《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2〕25號)中“單獨劃線職業(yè)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在相應省(區(qū)、市)的單獨劃線地區(qū)有效”等規(guī)定,使用審計單獨劃線職業(yè)資格證書申報高一級審計職業(yè)資格考試的,只可在證書標注的有效區(qū)域所在的省(區(qū)、市)報名參加考試。
四、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報名考試
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在內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報名。
五、其他職稱、職業(yè)資格人員報名考試
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yè)資格證書,可以直接對應初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按照規(guī)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合格證書、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證書,或者在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yè)資格證書時滿足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規(guī)定的學歷和年限條件,可以直接對應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按照規(guī)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會計師、經濟師、統(tǒng)計師、工程師中級職稱,可以視同具備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按照規(guī)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根據(jù)有關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資格規(guī)定,相關職業(yè)資格可對應的會計、經濟、統(tǒng)計、工程中級職稱如下:
序號 | 職業(yè)資格名稱 | 級別 | 資格類別 | 對應職稱 |
1 | 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
|
中級
|
水平評價類 | 會計師(中級) |
2 |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
|
中級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3 | 房地產估價師 | —— | 準入類 | 經濟師(中級) |
4 | 工程咨詢(投資)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
|
——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或工程師(中級) |
5 | 不動產登記代理專業(yè)人員職業(yè)資格
|
——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6 | 房地產經紀專業(yè)人員職業(yè)資格
|
房地產經紀人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7 | 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職業(yè)資格
|
中級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8 | 精算師 | 準精算師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9 | 統(tǒng)計專業(yè)技術資格 | 中級 | 水平評價類 | 統(tǒng)計師(中級) |
10 | 注冊城鄉(xiāng)規(guī)劃師 | ——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1 | 注冊測繪師 | ——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2 |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 ——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3 | 注冊建筑師 | 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4 | 監(jiān)理工程師 | ——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5 | 建造師 | 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6 |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 | 分級注冊的應為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7 | 注冊驗船師 | A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8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中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9 | 注冊消防工程師 | 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20 | 注冊計量師 | 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21 | 通信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 | 中級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2 |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 | 中級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3 |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4 | 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 | 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5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6 | 設備監(jiān)理師 | ——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7 |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 | Ⅲ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具備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以上資格,在審計相關工作崗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可以視作符合規(guī)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六、免考條件和程序
獲得審計碩士專業(yè)學位人員按照規(guī)定條件報名參加初級或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可以免試《審計相關基礎知識》科目,僅參加《審計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
我國審計碩士專業(yè)學位于2011年設立,《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2022年)》規(guī)定審計專業(yè)學位類別代碼為1257(2011—2022年期間專業(yè)學位類別代碼為025700),學位證書顯示的授予學位為“審計碩士”。獲得過審計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點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名單如下:
序號 | 培養(yǎng)單位 | 備注 |
1 | 北京大學 | |
2 | 北京交通大學 | |
3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
4 |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 |
5 |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 | |
6 | 中央財經大學 | |
7 | 中國政法大學 | |
8 |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
9 |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 | |
10 | 天津財經大學 | |
11 | 河北經貿大學 | |
12 | 河北大學 | |
13 | 山西財經大學 | |
14 | 內蒙古財經大學 | |
15 | 遼寧大學 | |
16 | 東北財經大學 | |
17 | 渤海大學 | |
18 | 吉林財經大學 | |
19 | 哈爾濱商業(yè)大學 | |
20 | 上海交通大學 | |
21 |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 |
22 |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 |
23 | 上海政法學院 | |
24 | 南京大學 | |
25 | 南京審計大學 | |
26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
27 | 南京財經大學 | |
28 | 浙江工商大學 | |
29 |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 |
30 | 浙江財經大學 | |
31 | 安徽財經大學 | |
32 | 廈門大學 | |
33 | 廈門國家會計學院 | |
34 | 江西財經大學 | |
35 | 山東大學 | |
36 | 山東財經大學 | |
37 |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 |
38 | 中原工學院 | |
39 | 鄭州航空工業(yè)管理學院 | |
40 | 武漢大學 | |
41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
42 | 湖南工商大學 | |
43 | 暨南大學 | |
44 | 中山大學 | |
45 | 廣東財經大學 | |
46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
47 | 陸軍勤務學院 | |
48 | 西南政法大學 | |
49 | 重慶理工大學 | |
50 | 重慶工商大學 | |
51 | 四川大學 | |
52 | 西南財經大學 | |
53 | 四川師范大學 | |
54 | 四川外國語大學 | |
55 | 云南大學 | |
56 | 云南財經大學 | |
57 | 西京學院 | |
58 | 西北政法大學 | |
59 | 西安財經大學 | |
60 | 蘭州財經大學 | |
61 | 新疆財經大學 | |
62 | 石河子大學 | |
63 | 云南師范大學 | |
64 | 吉林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65 | 中國海洋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66 | 華中科技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67 | 西安理工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68 | 中國人民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69 | 南開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70 | 湖南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備注:已撤銷授權點的院校在獲批期間存在審計碩士專業(yè)學位畢業(yè)生的,該畢業(yè)生具備《審計相關基礎知識》科目免考資格。
七、從事審計相關工作界定
在審計及相關合規(guī)、稽核、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崗位工作,或者在會計、經濟、統(tǒng)計、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崗位工作且有相關審計實踐經驗的,可以視同從事審計相關工作。
八、工作年限計算
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前后的審計相關工作年限合并計算,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的12月31日。
附件3
2024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一、網(wǎng)上報名
(一)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wǎng)上注冊報名。
(二)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補充完善學歷學位等信息。
(三)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四)報名期間,報考人員需更正報考信息或找回用戶名或密碼的,可登錄海南政務服務網(wǎng)(https://zhaopin.hainan.gov.cn/#/externalLinks?target=https%3A%2F%2Fwssp.hainan.gov.cn%2F),搜索“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更正”服務事項,在線進行辦理。
二、資格核查
(一)在線核查
1.報名系統(tǒng)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通過后方可繼續(xù)報名繳費。
2.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報名系統(tǒng)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進行驗證/認證,下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位認證報告(PDF格式),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考生問答欄目內容。報考人員將上述材料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上傳。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應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xù)完成報名,考試成績公布后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進行資格復核。
(二)現(xiàn)場人工核查
1.下列報考人員須到現(xiàn)場人工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2)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到現(xiàn)場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請于5月16日至5月27日期間將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經考生所在單位審核,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單位公章),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從事相關業(yè)務工作的年限資歷證明(須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等有關材料送至省審計廳人事處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及確認。地址:海口市國興大道9號省政府大樓五樓545辦公室,聯(lián)系人:盧兵,電話:0898-65310503。
三、網(wǎng)上繳費
考生報名確認后,應于2024年5月16日至5月28日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報名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四、準考證打印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24年9月21日至28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大綱
使用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確定的2024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統(tǒng)一公布在審計署官方網(wǎng)站(www.audit.gov.cn)“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專欄。
六、證書查詢
(一)電子證書。合格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證書查詢”進行電子證書下載和查詢。
(二)紙質證書。合格人員可登錄海南省公共招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查詢紙質證書發(fā)放相關信息或關注“海南就業(yè)”微信公眾號瀏覽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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