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稅務師考試《稅法二》考前11天沖刺題
多選題
1.下列各項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有( )。(2016年)
A.個人獨資企業(yè)員工每月從該企業(yè)取得的勞動所得
B.從任職單位取得的集資利息
C.退休后的再任職收入
D.轉讓限售股的所得
E.股票增值權所得
【答案】ACE
【解析】選項A:個人獨資企業(yè)員工為本企業(yè)勞動取得的所得應該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征稅;選項B:集資利息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稅;選項C:退休后的再任職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征稅;選項D:轉讓限售股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征稅;選項E:個人因任職、受雇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權所得,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
2.下列各項行為,應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 )。(2016年)
A.取得財產轉租收入
B.離婚析產分割房屋產權
C.領取企業(yè)年金
D.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
E.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yè)取得的股息
【答案】ACD
【解析】選項B: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選項E: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y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稅。
3.股權轉讓收入雖明顯偏低,但視為有正當理由的情形包括( )。
A.能出具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yè)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
B.將股權轉讓給配偶
C.繼承
D.將股權轉讓給贍養(yǎng)人
E.將股權轉讓給侄子
【答案】ABCD
【解析】股權轉讓收入雖明顯偏低,但視為有正當理由的情形:(1)能出具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yè)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2)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yǎng)或者贍養(yǎng)義務的撫養(yǎng)人或者贍養(yǎng)人;(3)相關法律、政府文件或企業(yè)章程規(guī)定,并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yè)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4)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4.下列關于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股權轉讓收入或確認股權轉讓的原值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可以采用凈資產核定法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B.可以采用類比法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C.被投資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占企業(yè)總資產比例為30%,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D.對個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資企業(yè)股權的,轉讓部分股權時,采用“加權平均法”確定其股權原值
E.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確認股權原值
【答案】ABCD
【解析】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方法有:①凈資產核定法;②類比法;③其他合理方法。被投資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yè)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yè)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個人轉讓股權未提供完整、準確的股權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股權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股權原值。
對個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資企業(yè)股權的,轉讓部分股權時,采用“加權平均法”確定其股權原值。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5.下列有關個體工商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表述,正確的有( )。
A.個體工商戶業(yè)主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稅前據實扣除
B.每一納稅年度發(fā)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業(yè)務招待費支出,均應按照發(fā)生額的60%扣除
C.每一納稅年度發(fā)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D.研究開發(fā)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fā)生的開發(fā)費用,以及研究開發(fā)新產品、新技術而購置的單臺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測試儀器和試驗性裝置的購置費,準予扣除
E.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向社會公益事業(yè)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其利潤總額12%的部分允許稅前扣除
【答案】CD
【解析】選項A:個體工商戶業(yè)主的工資支出不得稅前扣除;選項B:個體工商戶每一納稅年度發(fā)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業(yè)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fā)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的5‰;選項E:個體工商戶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向社會公益事業(yè)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其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6.根據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guī)定,在計算個體工商戶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據實扣除支出的有( )。
A.向非金融企業(yè)支付的借款利息支出
B.繳納的個體勞動者協(xié)會會費
C.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修理費用
D.實際支付給從業(yè)人員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E.通過國家機關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動中心的捐贈支出
【答案】BCDE
【解析】選項A:向非金融企業(yè)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yè)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能扣除。
7.下列關于房屋贈與的個人所得稅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偶然所得”征稅
B.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其他所得”征稅
C.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其應納稅所得額為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
D.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
E.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取得的所得,按“財產轉讓所得”征稅
【答案】BCE
8.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項目有( )。
A.房屋捐贈時的評估價格
B.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
C.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
D.受贈人持有房產時繳納的房產稅
E.受贈過程中受贈人發(fā)生的相關稅費
【答案】BCE
【解析】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為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9.2017年11月1日某內資上市公司實施員工股票期權計劃,李剛以20000元的價格獲得20000股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按價格1元購買)的配額,授權日市場價格為4元/股,2018年5月1日,將10000股期權提前以每股6元的價格轉讓,另10000股期權則2018年11月1日行權。李剛2018年12月份,將行權后的股票以每股10元對外售出。此外,李剛2017年11月還取得正常工資5000元。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李剛2017年11月應納個人所得稅額5385元
B.李剛2017年11月應納個人所得稅額1740元
C.李剛2018年5月轉讓股票期權應納個人所得稅額4000元
D.李剛2018年11月1日股票期權行權時,不需繳稅
E.李剛2018年12月份,將行權后的股票售出,不需繳稅
【答案】ACDE
【解析】2017年11月應納個人所得稅額=(5000-3500)×3%+[20000×(4-1)÷12×20%-555]×12=5385(元);
員工取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后,行權前轉讓該股票期權所取得的所得,按財產轉讓所得納稅。2018年5月應納個人所得稅額=(6-4)×10000×20%=4000(元);
2018年11月1日行權時則不再納稅。
李剛2018年12月份將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轉讓而取得的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0.根據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規(guī)定,下列關于個人取得上市公司不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的表述正確的有( )。
A.員工接受股票期權時,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B.員工因特殊情況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C.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yè)稅后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D.取得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在規(guī)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內自行申報繳納稅款
E.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yè)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低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guī)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案】ABDE
【解析】選項C: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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