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公路工程造價人員過渡考試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交通公路工程定額站:
為適應當前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解決公路工程造價人員數(shù)量與工程建設實際需求不適應的突出矛盾,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0年度公路工程造價人員過渡考試?,F(xiàn)將甲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10月30日 |
9:00~11:30 |
公路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 |
14:00~16:30 |
公路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 |
|
10月31日 |
9:00~11:30 |
公路工程技術與計量 |
14:00~17:30 |
公路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為符合下列條件的現(xiàn)職在崗人員:
(一)具有工程師(經濟師)及以上職稱、從事公路工程造價工作連續(xù)5年以上(含5年)。
(二)本通知印發(fā)之前,已取得《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免試“公路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公路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科目,只參加其余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在2010年8月15日~9月15日之間,登錄交通職業(yè)資格網(www.jtzyzg.org.cn),按規(guī)定如實、準確登錄本人報考信息并打印報名表。
(二)現(xiàn)場確認:報考人員持以下材料到工作單位、所服務的項目或戶籍(以身份證標明的住址為準)所在地的省(區(qū)、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額(造價管理)站(以下簡稱省站)進行現(xiàn)場確認:
1.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的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報考條件(二)的人員,還需同時提交《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4.補考的考生需附2006年度考試成績通知單復印件。
(三)打印準考證:2010年10月18~28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可從交通職業(yè)資格網(www.jtzyzg.org.cn)打印準考證,在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考務工作
(一)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qū)的考務工作。考點設在全國29個省(區(qū)、市)的省會城市,即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重慶、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二)各省站于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報考人員材料審核工作,將報名情況集中匯總后,報交通公路工程定額站。
(三)考試監(jiān)督管理工作由考點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人事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交通運輸部在考試期間派員抽查。
各考點應按《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考試監(jiān)考工作注意事項》和《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考試考場規(guī)則》,加強監(jiān)考及考場管理,并有專人值班,值班時間從10月29日17時至10月31日18時。請各地將值班電話和值班人員名單于10月26日前報交通公路工程定額站,同時盡快確定考試主辦單位并將考試工作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電話、傳真、手機、電子郵箱)告交通公路工程定額站,聯(lián)系人:張炬,電話:(010)82017086。
五、其他
乙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由各省站確定并報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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