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東一級建造師考務通知
關于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魯人考函〔2013〕33號
各市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號)精神,現將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定于9月14、15日舉行,設《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9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9月15日
上午 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yè))
二、考試成績管理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應試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造師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2002〕111號)和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4〕16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二)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三)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四)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五)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凡符合上述報考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一)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二)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埔陨蠈W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yè),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
四、報名工作安排
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tǒng)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網上報名時間統(tǒng)一定于2013年6月25日9∶00至7月15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網上繳費時間定于2013年6月27日9∶00至7月17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報名信息通過網上提交,請應試人員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報名時,應試人員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居住(或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qū)。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各市可根據情況自行確定資格審查開始時間(不得早于2013年6月26日9∶00),截止時間統(tǒng)一定于2013年7月16日16∶00。各市應于2013年6月8日前將審核點信息匯總表(見附件)加蓋公章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同時上傳電子版。應試人員可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辦理審核、確認手續(xù)。應試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各市要嚴格報名審核工作,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應試人員應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審核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應試人員還須提供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和聘任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還須提供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各市務必嚴格加強對報考“相應專業(yè)”人員的審核,以免報考全科人員錯報成“相應專業(yè)”。
報名成功的應試人員應于2013年9月9日至15日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準考證。
各市務必將審核的方式、時間、地點和打印準考證的網址、時間及方式通知到每一位應試人員,確保應試人員順利報名和參加考試。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領取的居民身份證(即一代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應試人員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及參加考試。未辦理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應試人員應盡快辦理,以免影響報名和正常參加考試。
五、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新版PTMIS系統(tǒng)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yè)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為:
(一)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
名稱 |
級別 |
專業(yè) |
科 目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4.
考
全
科 |
02.
公路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公路工程) |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4.
考
全
科 |
03.
鐵路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鐵路工程) | |||
04.
民航機場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民航機場工程) | |||
05.
港口與航道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
水利水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水利水電工程) | |||
11.
市政公用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市政公用工程) |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4.
考
全
科 |
12.
通信與廣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
建筑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建筑工程) | |||
16.
礦業(yè)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礦業(yè)工程) | |||
17.
機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機電工程) | |||
02.
免
二
科 |
02.
公路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公路工程) |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2.
免
二
科 |
03.
鐵路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鐵路工程) | |||
04.
民航機場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民航機場工程) | |||
05.
港口與航道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
水利水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水利水電工程) | |||
11.
市政公用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市政公用工程) | |||
12.
通信與廣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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