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行業(yè)動態(tài):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這樣申報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這樣申報
稅務部門提醒廣大納稅人,在申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時,納稅人需要對所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實施后,個人申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將成為個稅減免的基礎,直接決定個人納稅金額的多少。為幫助納稅人更好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稅務部門近期提醒廣大納稅人,在申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時,納稅人需要對所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尤其要注意以下幾方面申報信息的真實準確:
子女教育證明——納稅人要依法留存與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相關的證明資料,比如子女在境外接受學歷教育、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的納稅人,需要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證明資料。如果納稅人已經申報某項專項附加扣除,又沒有留存這些證明資料,將會影響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大病醫(yī)療扣除——納稅人要在2020年1月1日(含)后申報大病醫(yī)療扣除。由于大病醫(yī)療扣除需要累計計算個人全年發(fā)生的醫(yī)療支出自行負擔金額,所以只能在2019年度結束后才能申報享受。
住房支出信息——納稅人不能同時申報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只能選擇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中的一項扣除。同時符合兩項扣除條件的,可根據(jù)個人情況自行選擇其中一項扣除。
職業(yè)教育時間——申報享受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的,填報的相關證書發(fā)證或批準日期應該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專項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因此發(fā)證(批準)日期在這一時間之后的才能依法享受扣除。
教育扣除標準——納稅人申報子女教育扣除的,父母雙方總扣除金額請勿超過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如果父母雙方享受子女教育扣除,需要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進行申報。如果雙方都按照每月1000元的扣除標準申報,將影響雙方子女教育扣除的享受。
根據(jù)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保存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的資料。稅務機關可以對納稅人提供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抽查,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另行規(guī)定。稅務機關發(fā)現(xiàn)納稅人提供虛假信息的,應當責令改正并通知扣繳義務人;情節(jié)嚴重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理,納入信用信息系統(tǒng)并實施聯(lián)合懲戒。
如果納稅人對專項附加扣除有疑問和問題,可以撥打12366納稅咨詢服務熱線,或者向當?shù)囟悇諜C關咨詢。
最新資訊
- 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辦法》,2025年2月26日開始實施2025-02-28
- 財政部會計司:就印發(fā)《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答記者問2025-01-10
- 財政部:新修訂《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25-01-10
- 財政部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24-12-26
- 2024年出臺的會計法主要修改內容有哪些?2024-12-09
- 2024年出臺的會計法作出的修改有哪些?2024-12-09
- 財政部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2024年)2024-08-13
- 財政部會計司發(fā)布: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修訂印發(fā)會計信息化兩項規(guī)范答記者問2024-08-09
- 財政部會計司發(fā)布:關于印發(fā)《會計軟件基本功能和服務規(guī)范》的通知2024-08-09
- 財政部會計司發(fā)布:關于印發(fā)《會計信息化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202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