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第二章:公司解散時的清算
更新時間:2013-05-13 09:26:38
來源:|0
瀏覽
收藏
中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第二章清算組(1)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2)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碼??!收藏!中級會計《經濟法》70個必背法條2025-01-06
- 中級會計《財務管理》這100個必背公式一定要掌握!2025-01-06
- 收藏!《中級會計實務》100個重點分錄必須掌握!2025-01-06
- 2024年中級會計《財務管理》考前10頁紙,背這一個就夠了2024-08-30
- 一鍵免費領取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考前10頁紙2024-08-30
- 2024年中級會計《中級會計實務》考前10頁紙,免費領取2024-08-30
- 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易混淆知識點匯總2024-08-08
- 2024年中級會計職稱實務各章節(jié)知識點、習題匯總2024-07-22
- 2024年中級會計實務考點整理總結:第二十五章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2024-07-19
- 2024年中級會計實務知識點總結匯總:第二十四章政府會計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