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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稅收相關法律指導:時效和期間(一)

更新時間:2011-11-17 09:33:41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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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訴訟時效$lesson$

  (一)訴訟時效概念

  訴訟時效是指不行使權利的事實狀態(tài)持續(xù)經(jīng)過法定期間,即依法發(fā)生不受法律保護后果的時效。

  (二)訴訟時效的特征

  (1)以權利人不行使其權利的事實狀態(tài)為前提;

  (2)怠于行使權利的狀態(tài)連續(xù)地經(jīng)過一定期間;

  (3)訴訟時效的效力是權利人喪失勝訴權;

  提示:訴訟時效屆滿,實體權利不消滅。

  (4)訴訟時效由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不得自行約定。

  提示:當事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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